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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将于2022年底前建立信用评级方法体系 提升评级质量

2021-08-09 16:16:21 出处:中宏网

为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债券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信用评级机构要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信用评级机构应当主要基于受评主体个体的信用状况开展信用评级。鼓励评级机构按照信用等级定期披露代表企业名单、评级要素表现及检验测试情况。

在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方面,《通知》指出,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继续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在债券估值定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可以选择投资者付费评级作为内部控制参考。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自律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以评级质量为核心、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化评价评估,并加大对评价评估情况的披露和评价评估结果的运用,提高投资者话语权,促进市场声誉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基于评级质量的评级行业的优胜劣汰机制。

同时,《通知》强调,发行人、增信机构、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信用评级机构的尽职调查等评级作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提供评级所需材料,不得干扰评级决策,不得影响信用评级作业的独立

对此,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标签: 债券市场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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